索 引 号:
005692034/2021-00022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水利局
发文字号:
济管办〔2021〕7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1-03-23
发布日期:
2021-03-25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片区管理办公室,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管委会各部门:

《济源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意见》已经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3月23日        


济源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意见


为加快遏制地下水量超采,改善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现城乡供水同标准、同服务,满足城乡居民共享优质饮用水的迫切需求,促进乡村振兴,积极探索“产城融合、城乡一体”发展模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视察河南时提出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要求为指导,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河南省四水同治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开展全省饮用水地表化试点工作通知》为依据,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为目标,全面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

(二)模式构建

示范区城乡供水一体化按照整体推进、统筹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以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和农村规模化供水为主,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为辅,分散式供水为补充的供水工程体系,实现全域全民覆盖和城乡优质供水服务共享的供水保障模式。

示范区水利局是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牵头部门,要加快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的组织协调和建设规划,确定建设标准、监督管理责任等;有关实施主体要抓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的实施工作,统筹工程建设体系,抓好工程运行管理技术指导,做到统一服务;各供水单位要加强工程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加强供水保障,确保运行正常。

(三)总体目标

按照“政府主导、公益属性、城乡统筹、强化管理”的原则,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按照“规模化、市场化、水源地表化、城乡一体化”的要求,2021年年底前,城市现有供水地下水源全部置换成地表水源,水源地表化供水工程服务人口占济源总人口50%以上;2022年年底前,所有居委会及城市周边行政村实现地表水源供水全覆盖,水源地表化供水工程服务人口占济源总人口70%以上; 2023年年底前,具备地表水置换条件的镇村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全部置换成地表水。

到2025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基本建成,水源地表化供水工程服务人口比例占济源总人口9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构建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

根据济源目前城乡供水的基本构架和实际供水保障模式,确定济源城乡一体化供水不同类型水源工程的主管部门: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城市供水的主管部门,示范区水利局为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的主管部门,各镇政府为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分散供水工程的主管部门。各供水单位按照标准化管理要求,加强水厂及供水设施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切实保障用户用水安全。

(二)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

1.科学编制规划。结合农村供水实施情况及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编制好“十四五”农村供水保障规划,合理安排城乡供水一体化年度建设任务,按照省“四化”供水试点市确定的时间节点和任务目标,坚持“厂网布局合理、资源高效利用、优先集中供水”的原则,全面规划、统筹布点、重点推进、分步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2.加快推进工程建设。2021年年底前,完成第一、二水厂水源置换管网建设,城市供水地下型饮用水水源全部置换成地表水。2022年年底前,通过城市供水管网延伸,城市供水覆盖所有居委会以及城市周边37个行政村,完成北部供水工程建设,主要辐射克井、思礼2个镇58个村8万余人。2023年年底前,完成山区集中供水工程管网延伸,主要辐射思礼、承留2个镇16个村1.3万余人;完成南部岭区供水工程建设,主要辐射轵城、坡头和梨林3个镇53个村4.4万余人;启动东部供水工程建设,主要辐射五龙口、梨林2个镇72个村9.8万余人;启动坡头供水工程建设,主要辐射坡头镇16个村2.1万余人。到2025年,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进一步优化,良性运行管理目标基本达到,饮用水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3.创新工程投融资模式。通过济源国有投资平台融资、地方专项债资金、银行贷款、PPP模式等多种形式,多方筹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资金,最终实现“政府减负、生态修复、群众幸福”的建设目标。

(三)建立健全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

1.构建一体化长效运管体系。供水工程实施主体要抓好工程运行管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做到统一服务。鼓励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创新中小型供水工程运营管理模式,探索将规模偏小工程以及分散式工程整体打包,委托规模较大的水厂代管,保障专业化维修养护。

2.压实供水单位管理责任。供水单位负责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建立健全管理运行、水质检测、计量收费等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净水和消毒设备管理,强化水质检测;建立管护和维修抢险队伍,制定供水应急预案,保障工程正常运行。

3.强化供水工程水费收缴。规模化供水水价实行同网、同质、同价。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按济源市城市供水价格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自建、自管的供水水价由供方与终端用户通过协议协商确定;非居民用水超额累进加价政策按《济源示范区城镇非居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实施办法》(济管发统〔2020〕171号)文件执行。全面落实供水水费收缴制度,确保工程正常运行。

4.建立供水工程维护经费补助机制。强化城乡供水工程运行维护经费保障,示范区财政每年列支不少于200万元,对供水工程因执行水价低于成本水价导致的政策性亏损,水费收入难以保障正常运行以及重大维修等给予补助。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示范区管委会分管负责同志为组长,发改、财政、住建、水利、卫生健康、生态环境、市场监督、自然资源、国有资产监管等部门为成员的城乡供水一体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示范区水利局。水利、住建等部门要建立协商机制,统筹做好城乡供水一体化各项管理工作,加强城市供水与农村供水之间的联系协调。

(二)制定配套政策。支持城投、水投等平台公司参与城乡一体化供水项目建设与管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涉及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部分,在用电价格、建设用地、税收、水资源费等方面按有关规定享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同等优惠政策,降低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及运营成本。在保证供水单位合理利润的情况下,合理确定供水价格,确保城乡供水一体化顺利推进。

(三)加强考核监督。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情况将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等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未按标准要求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落实不力、水质合格率低、水价核定不科学、水费收缴不到位的单位,将启动约谈问责机制;对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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