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示范区水利局《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水政事务中心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全面开启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
一、周密安排部署。召开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暨专项执法行动会,出台了《关于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的实施方案》,和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示范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示范区水利局水土保持科、示范区水利局审批科密切沟通,以联合检查的方式开展此次专项执法行动,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二、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制作宣传牌、发放彩页等形式,向群众和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做好普法宣传。
三、开展联合检查。联合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示范区水利局水土保持科、示范区水利局审批科对辖区内生产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排查全覆盖、无盲区,并建立违法行为台账清单。
下一步,水政事务中心将以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建立长效机制,把水土保持专项执法行动作为持续推进、常抓不懈的一项重要任务,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