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局职能科室简介

(文件7012)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局内设11个机构:

(一)办公室(审计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及意识形态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

(二)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的有关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部门预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工作,承担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示范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资金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市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并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信贷的建议。

(四)规划计划与监督科(移民安置与后期扶持办公室)。负责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拟订示范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按规定权限,负责和组织编制、审查、申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负责审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拟订示范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组织实施水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负责协调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督查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负责水库、水电站大坝及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贯彻落实水利水电工程征地移民政策,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相关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水利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工作,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水文水资源与法规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节约用水办公室)。承担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负责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用水总量控制等制度,负责水资源有偿使用、水权制度建设工作;指导水量分配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水系连通工作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有关工作,指导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建设工作;组织指导编制并发布水资源公报、信息和情报预报;按照节约用水政策和制度,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协调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承担节约用水考核有关工作;指导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拟定示范区水利法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利行政许可、依法行政工作并监督实施;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指导水政监察、水行政执法和涉水违法事件查处工作;承担水事纠纷协调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牵头本部门行政审批工作。

(六)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科。指导示范区水利工程建设,监督实施水利工程建设有关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重大事故应急预案;负责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安全、进度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负责病险水库并指导大型水闸等重要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作;负责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负责水域及其岸线、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负责重要河道湖泊、河口及滩地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堤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确权划界;组织开展水库大坝、堤防、水闸安全监测、鉴定及注册登记工作。指导水库养殖工作。

(七)水旱灾害防御科。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组织编制重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负责示范区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蓄滞洪区安全建设、管理、运用补偿工作;负责示范区水利物资储备与管理,负责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

(八)水土保持科。组织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水土流失综合防治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核并监督实施,负责市级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

(九)农村水利水电科。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改造与管理,负责引黄灌溉工程管理,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负责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负责水利扶贫工作;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负责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工作组织、指导水利系统对外交流合作。

(十)河长制工作科。负责示范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定有关工作计划、制度等;负责落实示范区河长制工作任务的组织协调、督导、检查、考核等;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和重点事项;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审批和计划的编制,监督管理示范区河道采砂工作及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等相关工作;承担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统战、计划生育等工作,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主办单位: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局
单位电话:0391-6633141
单位地址:济源市行政二区8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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