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034/2024-0010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发布机构:
水利局
发布日期:
2024年08月27日
标  题:
​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尊敬的卢一彬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经开区工业用水的建议”收悉,经水利局讨论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示范区地处河南省西部山区,面积1931平方公里,人口72万人,属黄河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630.6毫米,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5909亿立方米。济源人均水资源占有量只有498立方米,不及全国人均的1/4,世界人均的1/16,属于极度缺水地区。并且示范区水资源还存在年际变化大、年内分配不均、空间分布与经济发展布局不协调、开发利用难度大等特点。示范区工业企业耗水大户用水主要是沁河水和黄河水,且多数集中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尤其经济技术开发区居多。近年来,由于沁河地表水超载,水利部2020年12月下发通知,严禁新增取水用户审批,这对主要依靠沁河地表水为主要水源的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生产、新企业落户造成严重影响,制约了经济技术开发区的良性发展。

为解决经济技术开发区企业生产用水问题,水利局积极想办法,寻找替代水源,协调河南省水利厅、济源煤业二矿变更取水许可供水用途,在保证盘溪河及农村灌溉等条件下,解决经济技术开发区用水指标375万立方米,暂时缓解天龙焦化、金利金锌一期无水可用,制约企业正常投产的关键要素。

根据水利部2020年12月下发沁河地表水超载限批通知要求,每三年进行超载治理评估,经评估合格后,可以解除限批。该项工作,2023年12月份水利局启动评估工作,委托第三方华北水利水电大学开始《济源市沁河地表水资源超载地区自评估报告》编制,2024年4月份完成《济源市沁河地表水资源超载地区自评估报告》编制,5月份河南省水利厅审查通过,并形成意见,报送黄河水利委员会,预计近期黄委会组织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评估,形成评估意见后报水利部进行最后复核,待复核通过后,可以解除沁河地表水超载限批。

关于对现有的每年3000万立方米沁河水指标进行合理调配的事宜,水利局已于2023年完成济源市水资源配置规划,重点配置引沁灌区、小浪底北岸灌区、煤矿疏干排水以及污水处理厂的中水等水源,济源高新技术开发区配置黄河水为主要水源,济源经济技术开发区配置沁河水为主要水源,矿坑水以及中水利用做为用水补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河南省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取水许可的要求,目前济源高新技术开发区企业用水已获得合法取水手续,在取水许可证没有到期的情况下,不能强行变更合法的取水手续,调换水源,是不符合取水许可法定变更程序,且由于黄河水价居高,目前企业用水意见很大,水利局正在协调水利厅、小浪底北岸灌区投资公司合理降低水价,还请贵代表能够理解,在条件成熟后,合理解决黄河水、沁河水的分配问题。

感谢您对我市水利事业的关心支持。

202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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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段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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