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河长办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集中整治行动 济源水利

发布时间:2024-08-15 来源:水利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深化河湖长制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按照济源示范区2024年总河长会议精神和第5号总河长令要求,济源示范区河长办积极组织开展河湖“清四乱”集中整治行动,强力整治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及妨碍河道行洪等突出问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各镇(街道)迅速召开镇级总河长会议,安排部署河长制工作任务,重点开展河湖四乱”工作,压实工作责任细化整治措施,明确河长职责和任务促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进行

加大工作力度,全面集中整治针对重点整治区域,各级河长牵头,相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全面清理,不留死角盲区”的目标对辖区河道、河岸的违章建筑、阻水片林、侵占河道物、生活建筑垃圾等进行彻底清除整治和全面清理。集中整治行动中开展以来,出动大型机械10余台、车辆30余次、人工100余人次,共计清理违章建筑500余立方米、清理垃圾300多立方米

强化整改落实,营造良好氛围。各级河长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紧盯辖区内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四乱”问题动态清零对于需要限期整改的问题,示范区河长办严格实行“清单式”督办推进,“台账式”跟踪管理,“销号式”限时整改,推动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下一步,示范区河长办将持续加强河道巡查及河道清理整治力度,继续做好河湖“四乱”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以“监督、执法、整治”组合拳出击,持续发挥“河长+检察长”、“河长+警长”机制,用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大的力度常态化推进河湖“清四乱”问题工作,为生态济源、绿色济源、现代化济源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水生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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