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局信息公开制度》,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示范区水利局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机构设置、主要职能、办事程序;
● 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水利发展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
● 水利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 水利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
● 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 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的形式。具体网址为http://slj.jiyuan.gov.cn。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获取信息的方法
1.登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水利局管网”首页的“政务公开”栏目进行查阅。
2.从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局申请获取。我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书面申请受理机构:示范区水利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6633141
传真号码:6633141
通信地址:济源市第二行政区八号楼二楼8226房间
邮政编码:4590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的上班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提出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济源示范区水利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
2、申请处理
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则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示范区水利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3)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主管领导同意交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应当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受理机构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3、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的标准由财政部门制定。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