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河南省水利厅制订了《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订背景
2022年11月21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以下简称《办法》),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水利部依据该《办法》,于2023年1月16日印发了《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的通知》(办水总函〔2023〕38号,将《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总〔2014〕429号)中的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由现行费率统一调整为2.5%。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
4.《关于调整水利工程计价依据安全生产措施费计算标准的通知》(办水总函〔2023〕38号)。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包括新建、扩建、改建、除险加固等)安全生产有关活动。
四、主要内容
《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共二十三条,明确了出台的依据、目的、适用范围、定义、管理原则和相关单位责任,规定了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使用范围及支付管理等情况,规范了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明确了参建各方责任及处罚情况。
河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