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和依据
济源市在“十三五”期间水利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水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虽然显著,但水利设施、水环境、水资源、水生态“基础相对薄弱。编制《济源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与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构建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体系、开启全面高质量发展,夯实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济源的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上级要求和规划编制安排,示范区水利局与生态环境局认真梳理,广泛征求相关部门,联合编制了《济源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与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规划》目标
(一)水安全保障目标
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体系进一步完善。持续改善水资源配置格局,增强水资源调配能力,建立取水许可总量控制体系。到2025年,水利工程总供水量达到2.97亿立方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80%以上,主要城市集中式供水水源地取水口水质达标率达到100%;万元GDP用水量34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15.8立方米。实现全市集中供水率和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5平方公里。
(二)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77.8%,地表水无劣V类水体比例;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好于Ⅲ类比例达到100%。水生态保护修复有效推动。水资源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再生水回用得到加强,沁河满足生态流量目标要求,蟒河西石露头河段力争丰水期恢复“有水”目标。黄河干流湿地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蟒河、沁河重点河段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初见成效。
三、《规划》主要内容
(一)水安全保障
重点抓好水资源开发、城乡一体化供水、 水环境综合治理、水旱灾害防御、移民扶持等水利工程建设, 提升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供水保障能力,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快引黄调蓄、引沁补济、水库建设工程等一系列水利工程建设,改善水资源配置格局,提升水资源调配能力。
加快推进重要村镇水源和水资源调配工程建设,提高供水安全保障和战略储备能力。实施镇区供水及配套工程、集中供水工程、河湖供水及水利配套工程。
加强水土保持,基本建成绿色生态水网,平安生态水系,高质量建设生态廊道工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加快推进主要支流及中小河流治理、水系联通、山洪灾害防治等工程,保障防洪安全。实施生态河流治理工程、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生态小流域治理工程、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洼地涝区治理工程、城市防洪建设工程、水系连通工程、淤地坝除险加固工程。
通过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紧密结合,进一步完善防洪抗旱减灾工程体系,提高防御洪涝旱灾能力,减少水旱灾害损失。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通过智慧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加强水土保持监测能力建设、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水利行业能力,基本实现科技兴水。
积极推进河南省黄河小浪底水库库周地质灾害影响处理, 促进移民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提高移民生活质量。
水安全保障共谋划水利工程六大类71个项目,工程总投资117.39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85.71亿元。
(二)水生态环境保护
水生态环境保护分别从饮用水水源保护、黑臭水体整治、水污染系统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流水生态环境保护五个方面提出实施措施和达到的目标。
继续巩固提升城市饮用水水源安全保障水平,到2025年,城市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稳步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
持续推进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长制久清, 2025年底前,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考核,建立并巩固黑臭水体治理长效机制。有序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到2025年,纳入国家监管的20条农村黑臭水体基本完成整治。
巩固提升生活源、工业源治理水平,突破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瓶颈,加强交通运输业污染管控,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深化水环境系统治理。
坚持生态扩容,按照“保障生态用水, 推进生态修复”的思路,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推动落实重要水体的生态流量底线,优化河流生态用水配置;通过河湖缓冲带、湿地保护恢复,逐步提升河湖自净能力和生物多样性。
深入推进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风险防控,持续开展沁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 巩固深化蟒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持续强化济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
四、重点领域改革
水利改革的目标是构建有利于增强水利保障能力、提升水利社会管理水平、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完善的现代水利体系。到2025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水利改革主要是强化河湖长制、推进五水综改、推进水权改革、推进水利改革、推动管护体制改革、实施投融资机制改革、健全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管控体系、强化流域水生态环境、探索实施水生态补偿机制。
五、水治理能力提升
水治理能力提升包括涉水事务管理、水环境监管服务能力建设、风险防控,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和水文化建设。
加强涉水事务监管,围绕河湖、水资源、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针对监管薄弱环节, 强化全过程、全要素监管,全面提升水安全事务监管水平。加强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深入推进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
提升监测监控能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完善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开展生态流量监测、加强汛期水环境监管。完善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加强风险隐患排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水环境风险防控要加强工业源风险管控,强化河流及饮用水源风险管控,加强尾矿库风险管控,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人才队伍建设要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梯队建设,推进基层队伍建设。
六、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加强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统筹部署各项任务。
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强化政策支撑、要素保障,切实做好规划组织实施工作。
强化项目实施,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快项目审查审批进度,切实落实水安全保障工程、水生态环境保护工程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
保障资金方面要建立健全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强化监管,保障规划项目顺利实施。